第 七 章(2/21)

不会嫌多我这个不速之客吧?”

霍小玉笑道:“贾姑娘别笑话了,看了你的厨房,我就知道你必然精于此道,只怕你尝了会直摇头。”

贾飞笑道:“夫人能说出这话来,就不会是庸手,舍妹的厨房我是常去,嫌它里面太琐碎,可是舍妹说我太俗,我就想不透一间厨房又能雅在那里,今天听了夫人的话敢情还真有个讲究,居然一眼就能看出舍妹好吃。”

霍小玉知道这是客气话,因为这一次贾仙儿只是笑着没跟她哥哥顶嘴,由此可见他的话是信口胡诌的,不过也由此看出了他们兄妹俩都是精食的饕餮客,心里倒是开始有点担心了,自己的手艺是否能拿得出来。

不过客人已经来了,不论好丑,总得拿东西出来给人家吃,于是含笑告退,回到厨房里去了。

没有多久,她跟浣纱捧出四个冷食出来,李益的眼睛都发直了,他简直无法相信这是霍小玉手上弄出来的。

而且四个碟子里,倒有两样是他没见过,尤其是一碟形如贝扇,大如指甲的小蚌壳,连贾飞兄妹似乎都不认识,因此大家第一筷都挟向那儿去了。

李益挟了一个送到嘴里,把鲜红的蚌肉从壳上用舌尖舐了出来,稍咀嚼,就感到鲜美无穷,虽然有点腥,但肉又滑又嫩,简直不知道如何才能形容。

贾飞与贾仙儿也吃得眉飞色舞,一口一个,几乎没向别处下箸,霍小玉在坐旁边看了直笑。

直到碟子里还剩七八个的时候,贾飞才缩住筷子道:“李夫人自己还没有动箸呢,我们可得留几个。”

贾仙儿的筷子刚伸过去,闻言不好意思地停了下来道:“是啊,我们只顾吃喝,竟忘了女主人,人失礼了。”

李益终于忍不住道:“小玉!这是什么?”

霍小玉笑道:“麻蚶子!是产于沙沟里的一种海贝。”

贾飞道:“我们白白在水上混了十几年,竟然不知道有如此佳味。”

贾仙儿道:“这玩意儿我是吃过,只是不知道有这种吃法,一般都是剥出来炒熟了吃,从没有连壳一起吃的。”

霍小玉道:“这是我小时候在长安吃过一次,父亲最喜欢这道菜,就是从沿海运到长安太困难,迢迢万里,运到长安早就死臭了,还是我娘想出了个办法,用蒲包装着,置于阴湿之处,一路上经常浇水,每天把死掉的捡出来丢掉,这样送到长安,总算还有一半是活的,这次在姑苏我恰好看见了,也买了一蒲包。”

李益叫道:“你换船的时候,带了一大包,原来就是它。”

霍小玉道:“是的!买的时候一大包。挨到这里,所剩已经无几了,我本来地想试看能否带到长安的,看看是不行了,所以一下子都弄了出来。”

李益道:“那么大一包,约莫有十斤,就剩下这么一碟了,你倒真有耐性。”

霍小玉笑笑道:“我养得不得法,否则不会只剩这么一点的,据说这东西到了长安,比金子还贵呢,在姑苏买这一大包也不便宜,一斤合上斗米价了。”

李益轻叹道:“玄宗皇帝时为了杨妃爱吃鲜荔枝,派驿骑由岭南万里星夜飞驰送来,由此可见一样东西换个地方就身价百倍,但靡费若此,就近乎奢侈了。”

霍小玉道:“十郎!我知道你不是个喜欢浮华的人,这蚶子因为是我父亲最喜欢吃的东西,我想带回长安,如果还能有一些活的,就到我父亲的坟上祭一祭;所以没告诉你,希望你能原谅我。”

李益笑道:“我的感慨不是为你而发?你一片孝心更是难得,我怎么会怪你呢。”

贾飞则歉然道:“我们这一来掠夺了夫人的孝心了……”

霍小玉连忙道:“贾船主,你别多心,这东西已经养不久了,再不吃,才真正是浪费呢。”

贾仙儿则笑道:“李夫人,这是怎么弄的?你可得教教我,下次我到海边去,一定弄它一大包。也千里飞驰,送到长安去,作为对你的报酬。”

贾飞忙道:“这倒是办得到的,舍妹在江湖的外号叫女飞卫,她的那头千里黑驴是罕见的异种,千里一日还,如果专心赶路,由江南到长安,最多也不过六七天。”

霍小玉笑道:“烹法很简单,不过取个新鲜而已,洗净沉沙后,用沸水一浇,他们就自己裂开,然后用上好的酱汁、麻油与陈醋,和入姜汁一淋。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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