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4/5)

活方式,要不每天读圣经,要不每天读佛经,以示对神的感激。

此愿一发,立刻神灵震动,天未塌,地未陷,风云未色变,神子号角也未吹响。唯一出现的神迹,是一辆-----出-----租-------车!闯王先生神色古怪的看着我,纳闷的说:“我怎么到哪里都遇到你?”

这句话我本来想问,被他抢先后就节省了。上了车先把他大力拥抱一下,并要求:“开快点,开快点,我去七搭八百货。”

他反问我:“什么地方?这里没有什么七搭八百货啊。”

看我发愣,他又先知先觉的一拍大腿----我的----断定:“你是要去p城的那个吧,那你坐好啊,我们出发。”

p城?难道这里不是p城吗?他大摇头:“当然不是,隔了两百多公里远呢。你怎么跑来的。”

难怪我不认识路!敢情跑了那么远。史密斯真狡猾啊,把巢穴建那么远。至于闯王的问题,我脑子有点乱,不晓得该怎么回答,事实上我也回答不了。在这静寂无人的街道上,闯王师傅把油门踩得开始放声尖叫,其所驾驶的四个车胎,眼看就要脱离地心引力往月球上飞去了。像我这样一个耳小板脆弱,平衡神经缺乏锻炼的人类,只要两秒钟,一切内脏就瞬间通气连枝般,一同涌上了嗓子眼里。晕到半死之中,我唯一剩下的思想,就是决定回家还愿的时候还是选择读圣经,老实说,圣经要好看一点,何况还可以顺便学学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