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相伴三年胜万年(10/13)

阎晓雅轻轻叹口气,因为她想到自己。她是小辛的女朋友么?她可有资格?虽然没有骏马,但阎晓雅仍然折一枝垂柳递给杜若松聊当马鞭。她垂头说道:“谢谢你来看我,更谢谢你把我当作好朋友告诉我所有的事情,”她的声音似乎有点便咽:“我们的相遇,也许会留下一丝记忆,但也许不。因为将来你我各自还会碰上很多偶然……”她说这些话时,心中想的是谁?是眼前的杜若松?是连四?是严星雨?抑是小辛?”小辛站在窗外聆听屋内的谈话。天已黑齐身形不会暴露,至于泥砖木板的墙壁,更挡不住他敏锐无匹的听觉。由于老于慌慌张张的态度,小辛决定先听一下才入屋。老于就是在镖局跑腿,患重病获小辛治愈那粗壮家伙。他的嗓门相当响亮,道:“王大嫂,小辛回来过没有?”王大嫂方氏道:“没有,怎么啦?小辛叔叔发生事情?”老于道:“他发生的事可多啦,你猜他是何等人物?”方氏道:“我当然知道。”老于一怔,屋外小辛也一怔。她知道?她怎会知道?难道她也是卧虎藏龙的人物?老于道:“那你说来听听。”方氏诚恳和蔼的声音透出屋外,道:“小辛叔叔是很有本领的大人物。”老于竖起拇指,道:“你行,他真是不折不扣的大人物,顿顿脚金陵地面就得震上几天。听说他武功好得不得了,江湖上不论黑道白道听到他的名字,非得愣眼睛愣上半天不可。”方氏淳朴忠厚的面上焕发出光采,好象她自己被人称赞而兴奋快乐。老于又道:“这种事你怎会知道?”方氏毫不思索,道:“小辛叔叔真心当我是大嫂,我真心当他是弟弟,所以就会知道。”老于抓头扯耳,满脸茫然之色,道:“如果他没说,别人又没告诉你,你怎会知道?我不懂……”朴实真挚的感情含有智慧,是直接透彻的了解。老于当然不懂,小辛却若有所悟。方氏又道:“小辛叔叔快回家啦,他还未吃饱,我得张罗一下。”老于讶道:“你怎知道?”方氏道:“你们男人家不会懂的。我一想起儿子,若是心里欢喜,儿子就快到家了。小辛叔叔也是一样。他喜欢在家吃饭,所以他一定是空着肚子回来。”老于只能够傻笑一下,女人的道理往往如此,但却很灵验。因为小辛已踏入屋子,左手提着一大坛黄酒,右手两只大肥鸡和猪肉牛肉等一大堆东西。老于笑得嘴巴快裂开,见到小辛他是由衷的欢喜,快乐得从心底直涌出来。其他的人如王老大李强陈大头等,一回来见到小辛亦莫不如此。简陋木屋中扬溢友情欢乐,也溢出酒肉香气。欢聚了三天之后,小辛终于走了。他留给两百多户贫苦人的是一间药材铺和肉店。五千两银子至少可以亏蚀很久。方氏用她自己的方式找可靠的人经营,小辛一点也不担心。但他却不禁想到自己还有没有再来此地的一天?还能不能和这群贫苦好朋友饮酒欢聚,还见得到慈母似的大嫂方氏么?圆型云石桌上,摆着四碟小菜,共计毛豆、小排骨、螺狮、泡菜四种。一碗凉面,用姜葱蚝油拌的,蚝油和虾子面都来自领南,好得不能再好。小壶——半斤装——的陈年绍兴花雕。黄褐色的液体散发出浓郁酒香。

两个人——一男一女——走到桌边,男的斯文清秀,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女的年轻一点,白皙丰腴,尤其是黑绸衣裳更衬托出她肌肤的白嫩光滑。她长得很媚,那对眼睛永远含着销魂笑意。清秀的男子心满意足地饮酒吃面,如此细腻风光的柔情蜜意,已经享受了三年之久。他不过是一个落第又落魄的文人,程士文这个名字不见经传,但在那成熟美丽的女人荀燕燕心中,却是无价之宝——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程士元不但有情,而且是她平生唯一的知己。荀燕燕这个名字却不简单,三年以前,大江南北几乎很少人不知道这个名字,因为她代表戏曲最高成就。她启朱唇高歌一曲,真能绕梁三日,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偏僻的乡下,荆钗布裙,泥垣陋屋。现在的荀燕燕光芒尽敛,如同乡村的妇人竟无区别。为什么辉煌的灯光,震天的喝采和掌声,公爵王侯王孙公子的盛宴,珊瑚百尺,明珠千斛?为什么清寂平淡的生活却可以取代这一切?荀燕燕美眸中闪动爱情光芒,而她眼中只有一个人——程士元。原来如此,爱情,真挚的爱情可以使泥土变成钻石黄金。清淡的水也可以变成最馥郁的美酒。面只吃了一半,青花碗忽然“啪”一声碎裂。荀燕燕吃惊地用布抹拭。程士元拿起酒壶,道:“小娘子,不要紧。古人说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啪一声酒杯也忽然碎裂,所以程士元乐天安命的哲学也讲不下去。荀燕燕美丽的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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