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发 第三章 狗屎与垃圾(3/7)
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快很多的那种快。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要不是有第二枪。谁放第二枪?没有。没有人开枪。枪是自己放的。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4、救我!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骆铃勇战辜剑。辜剑没有了枪。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骆铃手上没有武器。但她有针。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哈森则力战史斯。史斯更加魁梧。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他更“忙”。“忙”得真不可开交。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这就大事不好矣。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打)的。机会来的时候,他得要先准备好。但显然的,他准备得并不够好。打架,跟文笔、画功、会活、唱戏……一样,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严格的锻练。基础是一定要的。如果不勤加练习,根本没有底子,任有天才,也无法发挥。因此,一些讲究武术实效的武功,就十分注重自由搏击的训练。一个空手道、柔道、合气道、跆拳道的黑带晋段前,一般而言。至少经过逾三、四百次的交手经验。至于中国武术中亦有不少注意实战功效的,例如:咏春、意拳、螳螂、八卦、洪源、太极、擒拿等武术的高手,难免有上千次的“讲手”练习,不管对师父、同门、或打桩、擂台,都有极丰富的经验,乃至在进攻退守间进入完全“自然反应”、“潜能反射”的状态。这才算真正把学得的武艺运用在实战上。可是这殊不容易。也谈何容易?在这么多次自由对打的训练中,自然难免负伤、意外,乃至死亡,有的人也因而失去信心、半途而废,可见能成为真正一名实战高手,的确非要有恒心、毅力、勤奋和天份不可。故此在西片中常见;某甲向某乙挥出一拳,自己却痛得弯腰抚手,这看来是十分窝囊,但其实却十分写实;盖因如果未曾真正学过武功的,或无充份实战经验者擂人一拳,反折其手,那是十分容易发生的事。——怎么打人,是讲究技巧的。没有经验的人连拳头都不会握,擂人一下,只怕痛的是自己,既打的不对,也打在别人不对的地方。可能会不小心要了对方的命,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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