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得之我命,不得我幸。(1/2)

有。”小童说,“我不知道世上究竟还有没有报应这回事,但我只知道:好人该有好报,恶人得有恶报。如果没有:就让我们来替天行道吧。”

这个小孩竟说出这样的话来,不但正义感很凛然,其怨毒也颇深,杀气更烈。追命怔了一怔,不禁问:“尊师何人?”

小童一晒:“得有缘时,你自然便会知道。”

──听他谈吐,居然像是饱学博识之士,不但得体大方,也话里含锋,咄咄迫人。

小童反问了他一句:“你也杀了人,你不怕吗?”

“他们是来杀我的,我不能让他们杀,只好杀人了。”

“你当过衙捕,”小童居然像很清楚他的“底细”,“你当知道杀人偿命这回事吧?”

追命孤疑地道:“……你是要我到衙里去自首?”

小童立即摇着:“非也。家师说:你杀梁坚乍是旨在自保,而且,你也是“太平门”梁家外系子裔,此举是清理门户,这是武林械斗,与官府无权干涉。知道吗?”

追命为这小孩声势所慑,只能说:“是。”有些话,想问,又不敢问。

小孩把话说完了,便打算要走了。

他真的“走”了。

但他不是用腿“走”的。

他并没有站起来。

他坐的凳子是会动的,原来早已装上两个滑轮,只要一拎把手,再按机括,便会徐徐转动。

追命一看,便知道这小孩子一双腿子,已经瘫痪了。

──已经废了。

──这样的一个小孩,真可惜啊!

他心头怜惜,甚至有些疼惜了起来,不禁也看着看着而忘了转移视线。

小孩刹地寒白了脸,叱道:“看什么?,没见过断腿的人吗!”

倏地一扬袖,一道刀光,以电的速度雷的惊愕向追命迎脸而至!

千忙万险中,追命猛起足,踢飞这一刀。

这一踢,那一刀,飞上老半天,苍穹黯处,久久不下。

──那一刀竟全无力道!

追命额前落下二绺发丝。

──还是给刀锋险险扫中!

(这一刀如此之速,如此之厉、如此之锐,但竟不是以内功发力,而是凭巧劲施为的!更可怕的是,小孩那一刀,似意不在伤他,似只要吓他一吓而已!!)

(以巧劲御刀,尚有这等威力,要是这小童日后练成雄浑内力,岂不是……!!!)

追命震愕当堂。

小孩扁了扁嘴,很难过似的道,“我以前也是像你一样,有手有腿的──”

追命忙道:“小兄弟,我不是那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看他忙了嘴皮说不清,小孩嗤的一笑,笑靥天真漫烂:“什么意思!这个那个的!听说你也是一出娘胎就受内伤,每天非饮酒不能活命,而且上身的功夫,总难有大成──你也不曾伤心难过吗?”

追命呆了一呆,只脱口就说:“得之我命,不得我幸──没啥好怨的。”

小孩垂下了头,直至那把飞上半天的小刀“笃”的以声,自天空落了下来,插在桌子上,刀柄兀自震幌着,他才如梦初醒,喃喃地道:“得之我命,不得我幸;不得我命,得之我幸……”并推动机括,缓缓远去。

追命不敢再追。

他怕这小孩会不高兴。

他只敢远远地问:

“小兄弟,你如何称呼?”

“……我姓无。”

“吴?”

小孩没有应他。

“姓毛?姓巫?”长过对方至少十余岁的追命傻愣愣的自忖:“还是姓武?”

事实上,追命一脚踢死“火烧天”梁坚乍,少年的他,在第二天,已经成了名。

大家都知道,有个少年把“太平门”中第一号杀手梁坚乍踢死于镇口,正是大快人心;而传闻那少年的腿法,极似当年“大平门”所失傅的“追命腿法”,是以人皆称之为“少年追命”。

只不过,大家都不知道,那天晚上,少年追命也遇上了一个令人惊异的人物,一个小童,不知姓毛?姓巫?还是姓武?

稿于一九九零年三月二十日:汪成华来电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