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 一个人与自己的三个理想主义化身
《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刻画了众多人物,最核心的莫过于主角朱怀镜。而对于朱怀镜而言,围绕他的,有三个主要人物——李明溪,曾俚,梅玉琴。朱怀镜是妥协于现实,而剩下的三个人则是他理想主义的化身。
朱怀镜
深知官场规则,一句“投靠是背叛的开始”,便指明了如要上位,就得战队,但前提是有队可站。为了有队可站,各种手法皆可用,而他发迹的开始,就是互相蒙骗,在众人懵懂的状态下,借机抬高了自己的身价,从而让自己成为几份力量的小中心,然后一点点用手里的力量,靠上更高的力量。他出轨玉琴,侧面说出来他对于道德底线的坚持是很低的,他曾经也想做出一番事业,而到了官场,却也是按照规矩来了;他对香妹有愧疚,有时候有愤怒,也可以理解为对于曾经那个理想,年轻的自己的愧疚和不甘。但是人在现实中,就不能理想化,这点他想的很明白,所以他妥协于现实。
——朱怀镜代表的是现实。
李明溪
纯粹的艺术家,也就是理想主义者。钻研艺术,不在乎世俗,也不进入世俗。他的转折点就在开画展这个事件。为了开画展,他听了朱怀镜的建议,去北京找人来给自己“贴金”,也因此有机缘与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大师共作一幅画,而就是这幅画,摧毁了他的意志。对于他来讲,艺术就是艺术,理想就是理想,都与现实的肮脏毫不沾边,而当这幅画开始有人出价28万时候,他迷茫,恐慌了,当他的画开始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时候,他的艺术也开始进入了现实,他被现实侵入了,不再是与现实泾渭分明,可以想象,当他再拿起画笔的时候,他脑中是否会想,这笔下去,画出来的到底是艺术,还是人民币。 有一条暗线暗示李明溪是偷卜老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的人,是否是因为他太爱艺术才偷,还是太爱现实(钱)而偷?最后让朱怀镜把画都抱走,怕的是自己的艺术被偷走,还是怕钱被偷走,可能就是这艺术和钱,这理想和现实的二者纠缠,挣扎,最后让他疯掉。
——李明溪代表的是理想。
曾俚
纯粹的正义派,也是理想主义者。坚持的就是正义,什么权势,高官,在他眼里都是狗屁,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他追求的正义。知道自己力量单薄,但是还是希望用自己的微薄的声音,来为人民群众呐喊。说他是理想主义者,是因为他也一直认为自己是不会被现实的污浊所沾染的,所以他无所畏惧,然而他的转折点有两个地方,一个是皮市长下来视察,县里把闲散人员运走却出了事故,他想要报道,却因为朱怀镜说跟自己有关,他为了朋友,放弃了。另一个事件是他弟弟的工作,由于他的一篇报道可能会搅黄弟弟的工作安排,他母亲因此住院,最后他不得不再次放弃发布这个报道。可以想象他也是发现自己脱离不开自己的现实属性,而感觉掣肘。所以他最后的离开,说是待不下去,不如说是这个地方跟他的牵连还是太多,他需要找到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地方,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化的正义。
——曾俚代表的是正义感和道德。
玉琴
玉琴一上来,就试探朱怀镜是不是跟别的男人一样,以为她是处女而害怕担责任,其实这也是一种比喻,就是真正的爱情,会不会被世俗所污染。两人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奠定了是理想化的,因为两人都知道将来不会有结果,只有“单纯”的爱情。朱怀镜一边抱着理想化的爱情,一边维持着现实的家庭,结果注定两头都得不到好。而玉琴最后的入狱,其实有点可惜。一个理想化的女人,想着自己的老板贪了那么多,所有人都贪,她只拿这么一点钱,应该没事,而入狱的结果,直接也是想告诉读者,犯一点罪也是犯罪。而对于普通人来讲,无论你混迹江湖多年,还是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现实,只要你沾 了一点,就和理想毫无瓜葛。
——玉琴代表的是爱情。
所以《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这部剧我读到的,是一个人在走在现实的路上,与自己的曾经的理想主义越走越
奥西·戴维斯的书有按顺序写的,有从人物角度写的,也有插叙补叙的,这部剧读起来和拼拼图一样,把情节打散了再拼起来,开眼界了。
在文章开篇穿插瞎子张扣的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讲述天堂县卖蒜薹的故事,演唱着天堂蒜薹的悲歌。
而蒜薹,一会儿写成香的,一会儿写成臭的,我感觉像在象征旧思想,旧社会——人们其实并不觉得蒜薹好吃,但仍然要吃,举个栗子:就像那时的妇女明明饱受重男轻女的折磨,仍坚持这一思想。
高羊和高马是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大概也是那个时代下普通人民的缩影)。高羊:如羔羊一般,懦弱,胆小(书中多次写他哭,他喝尿),但家庭算是幸福,有老婆有儿女,软弱地活下去;高马:敢于打破权威,为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努力(马见证了他人生的重要节点,从陪伴到离开),最终硬气地死去。
大多数人永远没有机会以独立的个体的身份出现在你的面前,他们只是芸芸众生中面目模糊的一员。在拥挤的人群中,我们匆匆忙忙的擦肩而过,谁也没多看谁一眼,短暂接触的只有彼此的外套,然后各行其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你也不知道我是谁,我们浑然不知各自之于对方的意义。
这部剧稍长一点,读前面一部分的时候我觉得很平淡,甚至有点无趣,很多次都想着放弃读这部剧了,想着是看剧要有始有终,所以还是坚持了下来。所以我实在是很庆幸,没有错过这么一本温暖、美好、治愈的书。
这部剧简直妙不可言,给我一种读推理剧集的那种剧情“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之感。文中的各个小细节,相互关联的自然又恰到好处。我突然想到了“润物细无声”这句诗,感觉很贴切的形容这部剧带给我的感觉。文中的每个人:杰克、吉姆、罗杰、安娜莱娜、卢欧、茱莉亚、扎拉、艾丝特尔、伦纳特以及银行劫匪,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原因聚集在了这里,产生了关联,从开始的彼此冲突甚至对抗,到中间彼此了解,再到最后变得和谐融洽,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与美好。
你竟然可以通过一个人读的书完美地了解对方,而书里面发出的那些声音,是我们曾经共同喜欢过的。于是我放纵自己幻想了几分钟,想象着我们可能成为彼此的什么人,假如命运还没来得及对我们做出既定的安排的话。
像这样温柔的语言在书中还有很多很多,巴克曼借由这个温暖的故事表情达意了好多他对人生、爱情的思考,我觉得都好棒,我都很认同!感谢这个温暖的故事,感谢文中的每一个温暖的人,感谢编剧巴克曼,我好像感觉到了自己在被“治愈”。相信我以后还会再来读一遍这本《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
好歹毒的剧情,好歹毒的颜值,好歹毒的演技,好歹毒的编剧!弃了!报看!
呼和 · 3.2/10
四集 好评。0817十二集,人设崩了。弃。一颗星给李海潮和演员。锅是编剧的。
baobao · 2.1/10
读此剧的过程中学到了好多,受益匪浅,开拓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也获得了快乐,还指明了一点人生方向,对于生活更加热爱,对于婚姻更加理性。
无忌哥哥 · 6.6/10
这个版本的确是翻译的最好的一个版本,没有之一 同样一本剧,不同的版本差异很大,不能光看它的热度高低,而是进入到每个不同的版本里去观看体验一番 最终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版本
XI · 5.4/10
还不错,两天读完,比追剧干脆利落多了。女性主题,时尚都市,锦衣华服,倒是没有陷入“宫斗”的俗套。可读。
改个昵称不容易 · 3.3/10
保质保量
轩轩妈妈 · 4.4/10
从甘旗卡到呼市的班车上,读完了这部剧,很有启发。我已经到了大人的年纪,想的和做的都是大人的事情,童心也渐渐地离我们而去,感谢这部剧告诉我们怀着童心走下去。每个成年人,曾经都是一个孩童!
欣哥哥 · 5.5/10
走出去,脚步踏在天涯海角,但也铺展开一条独一无二的心路。 爱情,亲情,友情,都在这条路上,愈发坚韧珍贵。 感谢您的指引
ɴᴇғᴇʟɪʙᴀᴛᴀ° · 6.5/10
《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 一个人与自己的三个理想主义化身 《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刻画了众多人物,最核心的莫过于主角朱怀镜。而对于朱怀镜而言,围绕他的,有三个主要人物——李明溪,曾俚,梅玉琴。朱怀镜是妥协于现实,而剩下的三个人则是他理想主义的化身。 朱怀镜 深知官场规则,一句“投靠是背叛的开始”,便指明了如要上位,就得战队,但前提是有队可站。为了有队可站,各种手法皆可用,而他发迹的开始,就是互相蒙骗,在众人懵懂的状态下,借机抬高了自己的身价,从而让自己成为几份力量的小中心,然后一点点用手里的力量,靠上更高的力量。他出轨玉琴,侧面说出来他对于道德底线的坚持是很低的,他曾经也想做出一番事业,而到了官场,却也是按照规矩来了;他对香妹有愧疚,有时候有愤怒,也可以理解为对于曾经那个理想,年轻的自己的愧疚和不甘。但是人在现实中,就不能理想化,这点他想的很明白,所以他妥协于现实。 ——朱怀镜代表的是现实。 李明溪 纯粹的艺术家,也就是理想主义者。钻研艺术,不在乎世俗,也不进入世俗。他的转折点就在开画展这个事件。为了开画展,他听了朱怀镜的建议,去北京找人来给自己“贴金”,也因此有机缘与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大师共作一幅画,而就是这幅画,摧毁了他的意志。对于他来讲,艺术就是艺术,理想就是理想,都与现实的肮脏毫不沾边,而当这幅画开始有人出价28万时候,他迷茫,恐慌了,当他的画开始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时候,他的艺术也开始进入了现实,他被现实侵入了,不再是与现实泾渭分明,可以想象,当他再拿起画笔的时候,他脑中是否会想,这笔下去,画出来的到底是艺术,还是人民币。 有一条暗线暗示李明溪是偷卜老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的人,是否是因为他太爱艺术才偷,还是太爱现实(钱)而偷?最后让朱怀镜把画都抱走,怕的是自己的艺术被偷走,还是怕钱被偷走,可能就是这艺术和钱,这理想和现实的二者纠缠,挣扎,最后让他疯掉。 ——李明溪代表的是理想。 曾俚 纯粹的正义派,也是理想主义者。坚持的就是正义,什么权势,高官,在他眼里都是狗屁,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他追求的正义。知道自己力量单薄,但是还是希望用自己的微薄的声音,来为人民群众呐喊。说他是理想主义者,是因为他也一直认为自己是不会被现实的污浊所沾染的,所以他无所畏惧,然而他的转折点有两个地方,一个是皮市长下来视察,县里把闲散人员运走却出了事故,他想要报道,却因为朱怀镜说跟自己有关,他为了朋友,放弃了。另一个事件是他弟弟的工作,由于他的一篇报道可能会搅黄弟弟的工作安排,他母亲因此住院,最后他不得不再次放弃发布这个报道。可以想象他也是发现自己脱离不开自己的现实属性,而感觉掣肘。所以他最后的离开,说是待不下去,不如说是这个地方跟他的牵连还是太多,他需要找到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地方,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化的正义。 ——曾俚代表的是正义感和道德。 玉琴 玉琴一上来,就试探朱怀镜是不是跟别的男人一样,以为她是处女而害怕担责任,其实这也是一种比喻,就是真正的爱情,会不会被世俗所污染。两人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奠定了是理想化的,因为两人都知道将来不会有结果,只有“单纯”的爱情。朱怀镜一边抱着理想化的爱情,一边维持着现实的家庭,结果注定两头都得不到好。而玉琴最后的入狱,其实有点可惜。一个理想化的女人,想着自己的老板贪了那么多,所有人都贪,她只拿这么一点钱,应该没事,而入狱的结果,直接也是想告诉读者,犯一点罪也是犯罪。而对于普通人来讲,无论你混迹江湖多年,还是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现实,只要你沾 了一点,就和理想毫无瓜葛。 ——玉琴代表的是爱情。 所以《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这部剧我读到的,是一个人在走在现实的路上,与自己的曾经的理想主义越走越
无名(「・ω・)「嘿 · 7.7/10
后面剧情不行了,看到4百多章观看起来就已经不是很顺滑的感觉,5百多章的时候已经降低了继续看下去的兴趣。终于593章。卒。
小鲸鱼🐳 · 2.1/10
书是挺好看的,但是男女主有点问题……小问题全堆在一起就变成大问题了,然后就会很糟糕😰目前还算可以,再看看吧
yisaa · 8.8/10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生物学和物理学以及数学一些重大难题的突破,即使我认为有生之年是看不到大一统理论的完满,即使我现在选择的道路是懦夫行为而使自己离儿时梦想的那条已经相去甚远,即使我不认为自己能理解那些艰深又充满人类最高智慧的美妙定理与证明,但是这种求知欲将会推动人类继续前进,即使科学有许多乌云遮天蔽日,变革的奇点尚未到来。
A千姿花艺15870843518🌹(张爱华) · 3.2/10
曲曲折折,扣人心弦。坎坷人生路上有你陪伴,世界末日来临我也不怕!
*^_^*幸运的袁七七气色好 · 5.4/10
一星都不想给,我算是看明白了,你们是在这“怀旧”呢,骗我进来
A.婚礼策划化妆师雅晴 · 2.1/10
红楼梦,真真经典,年轻时读和现在读起来,全然不同的感觉。一直很喜欢吉安卡罗·埃斯波西托老师~
从👀心 · 3.2/10
这部剧有很多反常识的点,编剧受限于知识面,无法自洽逻辑。比如光速无法超越原理,这是现代物理的基石,连这个都能违背的话。那能量守恒,时间全部没有意义,再就是货币,货币是进步绝对不是原罪,货币的产生提高了交易与协同的效率,妄想不劳而获的才是真正有病,以及书中对精神的描述,你怎么能指望一个每天都为生活挣扎的人爱世界呢。 但评论确实看的大开眼界……做人还是俗一点好,烟火气要重一些,追求物质,追求财富,吃喝拉撒睡,而那些吃饱了没事做站在岸上的道德学家,真乃社会毒瘤。
风吹淡蓝 · 3.3/10
奥西·戴维斯的书有按顺序写的,有从人物角度写的,也有插叙补叙的,这部剧读起来和拼拼图一样,把情节打散了再拼起来,开眼界了。 在文章开篇穿插瞎子张扣的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讲述天堂县卖蒜薹的故事,演唱着天堂蒜薹的悲歌。 而蒜薹,一会儿写成香的,一会儿写成臭的,我感觉像在象征旧思想,旧社会——人们其实并不觉得蒜薹好吃,但仍然要吃,举个栗子:就像那时的妇女明明饱受重男轻女的折磨,仍坚持这一思想。 高羊和高马是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大概也是那个时代下普通人民的缩影)。高羊:如羔羊一般,懦弱,胆小(书中多次写他哭,他喝尿),但家庭算是幸福,有老婆有儿女,软弱地活下去;高马:敢于打破权威,为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努力(马见证了他人生的重要节点,从陪伴到离开),最终硬气地死去。
Rita水水 · 3.2/10
故事情节构思得还不错。这文笔,其实也谈不上什么文笔…电视剧中的赵又廷还确实演得挺到位,跟书中的夜华很像。杨幂那一脸的漫不经心也还算可以。墨渊如果再丰满些就更好了。墨渊醒来后一次次问白浅夜华是不是真的对她好,这背后应该是藏着很多心思的。
ThReEAuC · 4.3/10
大多数人永远没有机会以独立的个体的身份出现在你的面前,他们只是芸芸众生中面目模糊的一员。在拥挤的人群中,我们匆匆忙忙的擦肩而过,谁也没多看谁一眼,短暂接触的只有彼此的外套,然后各行其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你也不知道我是谁,我们浑然不知各自之于对方的意义。 这部剧稍长一点,读前面一部分的时候我觉得很平淡,甚至有点无趣,很多次都想着放弃读这部剧了,想着是看剧要有始有终,所以还是坚持了下来。所以我实在是很庆幸,没有错过这么一本温暖、美好、治愈的书。 这部剧简直妙不可言,给我一种读推理剧集的那种剧情“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之感。文中的各个小细节,相互关联的自然又恰到好处。我突然想到了“润物细无声”这句诗,感觉很贴切的形容这部剧带给我的感觉。文中的每个人:杰克、吉姆、罗杰、安娜莱娜、卢欧、茱莉亚、扎拉、艾丝特尔、伦纳特以及银行劫匪,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原因聚集在了这里,产生了关联,从开始的彼此冲突甚至对抗,到中间彼此了解,再到最后变得和谐融洽,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与美好。 你竟然可以通过一个人读的书完美地了解对方,而书里面发出的那些声音,是我们曾经共同喜欢过的。于是我放纵自己幻想了几分钟,想象着我们可能成为彼此的什么人,假如命运还没来得及对我们做出既定的安排的话。 像这样温柔的语言在书中还有很多很多,巴克曼借由这个温暖的故事表情达意了好多他对人生、爱情的思考,我觉得都好棒,我都很认同!感谢这个温暖的故事,感谢文中的每一个温暖的人,感谢编剧巴克曼,我好像感觉到了自己在被“治愈”。相信我以后还会再来读一遍这本《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
宸光 · 1.0/10
中华文化实在是源远流长,作为现存有未断层历史的文明古国,也绝对是最耀眼的一个古国,因为中国人口长期是世界上最多的,中国人也是世界上最喜欢看剧与写文的国家。所以文化盛行于各个方面,也不稀奇。中华大地的植物,见证了中华民族的成长,也伴随着中华文化一同成长,影响着世界各地。最大的搬运工当属日本,简直是照搬全抄。
一笑嫣然 ·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