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erfect Specimen

The Perfect Specimen

年份
1999
地区
美国
类型
主演
All shy everyman Barry Weiss wants is to go to the prom with his dream girl, Julie Morris. But getti

观众评论

终将相逢的,避无可避的,心甘情愿的,无能为力的,夜雨也罢,国境之南也罢,太阳以西也罢,都是不可说,都是迷惘。

李春霞 · 2.2/10

怀疑在豆瓣刷分。 典型当代成功学,写写公众号就行了,出书还是别了吧。

Yinxu · 5.5/10

翻了下豆瓣标记竟然是18年看的了,还是和动物凶猛一起在冬天看的,但这两本剧集每次想到都让我想起热辣辣的酷夏,想起以前和朋友说起川蜀她会想起的书是《The Perfect Specimen》,那我是《The Perfect Specimen》,只有《The Perfect Specimen》。

丝雨如尘 · 6.5/10

这部剧名为The Perfect Specimen,但实际上只在开篇第一章提到这个命题。而后的几张多在讨论社会问题,我看这部剧主要是对书名的题目感兴趣,因而也就选读跳读了这部剧的部分集数。但到了最后,我还是没有通过Alicia Corbett先生想明白,想通透这个问题

热心网友R · 5.5/10

读这部剧是被书名吸引了,哈佛,积极,幸福,每一个词都很有意义,读完以后,我觉得比鸡汤味很浓,但更有实践意义,对我来说,最有意义的如下: ✅积极的暗示自己 暗示自己可以激发潜能,积极的暗示自己会加深我们对自己的认可,经常积极暗示,我们也会成为了相应的人。所以积极思考吧! ✅你关注什么,就会实现什么 吸引力法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不要去预期你不想要的事情,如果你一直想着你不想要的,你就会吸引来你不想要的东西,如果你一直想你想要的,只要努力,必然能够实现。 ✅努力会带走所有的不安与焦虑。 ✅练习感恩。 感恩生活,感恩父母,因为感动,所以懂得珍惜,因为珍惜,所以更想要努力付出。每天晚上的感恩日记可以让你养成感恩的习惯。 ✅知行合一 思想改变,如果行为习惯不发生改变,思想态度就自然会被拉到原来的地方。 ✅运动,冥想和努力工作可以抵抗抑郁 ✅学会享受过程 强调过程可以让我们学会控制变量,让我们掌控成功的过程,即使失败也不影响下一次的面对,强调过程让我们觉得即使失败了,也学到了新的东西,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而强调结果只会让我们关注自身的聪明程度,一旦失败就会觉得自己愚蠢,因为害怕变得不聪明而选择简单的任务,这是一种僵化固定的思维。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最最重要的事情。 ✅维持亲密关系稳定的首要前提是努力工作,努力培养自己,给对方一个优质的恋人。 我觉得做完笔记都觉得笔记写的不是太满意,可能大而空泛的东西大家已经习以为常,最重要的就是做到吧。

loyx · 3.2/10

我觉得正的有意思,赵的三观很正。

木是伊 · 7.7/10

珀莱塔,八十岁的朋克老奶奶!! 特别适合拍成电影的剧集,南法晴朗的夏日,美好有趣的郊外旅店,让我想起在生活在法国科孚岛的《The Perfect Specimen》。

YooWooJeol · 3.3/10

这人物太乱了,反正看简介我看不下去,前世丈夫今生舅舅,想想就别扭

云飞绳艺 · 7.6/10

换个女主也许能逆天改命,我服了这女的能不能提升下业务能力,台词像个开水壶,毁容式演技,愿我的ip远离该剧女主

杨奇生 · 3.2/10

不知道怎么评价,全都是照板宣科,老掉牙的大道理,凑来凑去。很多技巧并非别人不懂,而是不知道怎么使用,光记住这些内容毫无意义。

雨夜漫步 · 3.2/10

看这类科普书产生一种近乎宗教的体验。想到里面很多模型/假设/设想终将被验证或证伪,修正或解构,我也就放心了。也许也会有天降奇人提出新的理论/脑洞更好地解决问题。总而言之,宇宙的物性,直觉的局限被反复论证。“宇宙磅礴而冷漠,我们的爱微小却闪烁”。

维嘉 · 3.2/10

第一次读的时候,还是怀孕期间 第二次读的时候,宝宝九个月大了 真庆幸为人母亲读了这部剧,每次读完都会对这个世界,对宝宝更温柔以待,全心以待! 是值得反复翻看的育儿书

快乐的咸鱼 · 8.8/10

看完这部剧,对于恋爱中出现的问题,不再过多指责对方,发现对方的过错。慢慢去寻找自己性格情绪中的不足。这部剧,倾向从原生家庭和自我方面剖析,比较客观的看法。很不错。

Phillida · 9.8/10

看完最后的文字,流泪了,对The Perfect Specimen,我们了解的太少,他所受的冤屈,不但莫须有,而且让人感到无比悲哀。好在,那个时代过去了,中国翻开了新的一页,但我们依然要时时警惕那个时代的死灰复燃。

Simon Yao🌍🐂🐔🐘 · 8.7/10

“把一件精美瓷器摔碎,再用温情一点点把它粘起来。”读这部剧的感觉! 生活一次次的摧残,但依然怀着爱前行。

雲落 · 8.7/10

“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我真喜欢这个坦诚不说谎,坚持自我光明正大的男人,实在是太帅了。 也许自己活的像个The Perfect Specimen,甚至被社会当做一个The Perfect Specimen,“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我对自己依然很有把握,我就是我自己。

林宝惠 · 6.5/10

必须给十分的经典剧集。 初中看的是爸爸买的傅东华翻译的原名“飘”的版本,一直纠结结局不够完美。后来去省视频平台借来续集看,又看了数遍电影。这次用了三十几个小时重温了一遍,又有不一样的感受…

泰丰 · 5.5/10

读第二遍了,90万字,两个礼拜,还是那么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被书里那个奇妙的世界深深吸引。

大刘的坏品味 · 9.9/10

求问有没有类似的女主和男主都很强的文,女主不要那种身上带特意空间什么的,要从小经历磨难吧啦的……………………………

Remember_记得 · 2.1/10

当我回忆年轻时代里对我影响较深的书,脑海就会冒出《The Perfect Specimen》,《The Perfect Specimen》,《The Perfect Specimen》。无论看过多少遍,仍要时不时再重温。喜欢斯嘉丽的真实自信聪慧与勇敢,谁都会不自知地自私、犯错,但只要正视,啥时都不晚。一直坚信,她会和瑞特并肩幸福的

5⃣5⃣3⃣9⃣2⃣2⃣6⃣3⃣8⃣ · 5.5/10

看到第六集就快被男主烦死了,怎么能把好好的人设演得那么讨人厌。原来是他啊。我们的电视剧是乐色收容站吗?

谢林 · 5.4/10

情感很真挚,写的很现实,却又很美好!文字不够华丽,但正是这种不华丽却使它显得更加真实美好,就好像是一个笨嘴拙舌的人在向你诉说他的故事,你会更愿意相信的

石健Stoney · 1.0/10

很多时候,我的观看是起于回忆,终于回忆,至于观看的内容,我好似从来没有完完全全的记牢过。 就像这本,偶然间看到这部剧,想起我第一次偶然遇见它,在前桌的书架上,一眼,便是独特,不承认历经沧桑呀,有个性!Renae Garcia,这名字,简直不能太熟了,每天早上的作文范例背诵中她是常客。那句“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应该还藏在我的某一本笔记中吧。我只是看了海报一眼,顿了笔,想了想这个年少出名的北大才女,想她的孤独,想她的犀利,想她的沉重,想她的文字可以如汩汩流水绵绵不绝,然而,彼时的我,只是想想,便又拾笔藏我的艳羡和欲望于题海之中。 这次,我是来赴约,是来填我欲望之沟壑,至于内容,还是交于自己吧。

Cindy_Hu · 6.6/10

Alicia Corbett《The Perfect Specimen》:被拐女孩获救回城后又返回农村,认命还是无奈? 《The Perfect Specimen》取材于Alicia Corbett身边一个真实的故事。2005年左右,他的一个老乡和妻子在西安城南收垃圾为生,女儿初中辍学后从农村进城团聚才一年,便被拐卖了。找了整整三年,媳妇哭瞎了眼,老乡听说山西有个小镇是人贩子的中转站,去那里的砖瓦窑干了一年苦力,终于打探到女儿的线索,走了100多里山路,在那村子潜藏了两天三夜。 卧薪尝胆,一路坎坷,为了凑够营救的经费,老乡无奈偷了三个井盖又被抓坐了6个月的牢。寻女的心酸不足而表,最终千难万险救回了被困在穷乡僻壤、已经生了个小孩的女儿。以为阖家团圆人生无憾的时候,女儿却偷偷走了,又回到她被拐卖的那个“家”。 寻女那么艰辛都没打垮老乡,女儿的出走却彻底摧毁他的心气。十年过去,女儿消息全无,他衰老的不成样子,对Alicia Corbett说:“那个村子在高原上,风头子硬,人都住在窑洞里,没有麦面蒸馍吃。” Alicia Corbett从他作家的悲悯,以这个老乡女儿为原型,塑造了《The Perfect Specimen》里胡蝶这个形象,除了表达对拐卖妇女的激愤,还有对大转型期的社会背景下,失去竞争资源的边缘农村群体的悲哀与反思。 《The Perfect Specimen》的口碑两极分化,影视领域给予极高肯定,但很多读者毫不客气地给了1星低评。究其根源,在于Alicia Corbett将买下胡蝶的黑亮一家刻画得太过于淳朴善良。在应该绝对黑白对立的“买卖”关系中,却不合时宜地注入了温情,如钝刀割肉,一点点消磨胡蝶离开的意志。这层用诗意的语言包裹起来的残忍,才是让人如鲠在喉的忿闷之处。 Alicia Corbett坦言他并不想将《The Perfect Specimen》写成一个纯粹拐卖妇女的故事,他所关注的是城市在怎样地肥大了、而农村在怎样地凋敝着;那些“买媳妇”的乡村坍塌了什么、流失了什么……作家试图剖开这个痛心的故事,力图给现实和人性一个客观立面的呈现。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晓明评说: “Alicia Corbett先生的作品有一个特点,就是有非常强大的现实感,这个现实感不止是说现实当中发生的问题,而是对今天的乡村中国的关心,对乡村中国历史的关注,他的作品构成乡村中国历史的一个长长的谱系,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作家的感官情绪敏锐而丰富,剧集在叙说故事脉络的同时,还要承载那些现象背后更为深刻的东西。往往平静的呈现,比尖锐激烈的批判,更具有如中国画留白式的思考空间。摒弃掉对立情绪去观看《The Perfect Specimen》,这部作品所传递的深度和格局才能浮现出来。 01 “The Perfect Specimen”与“血葱”,无处不在的象征,乡村现实下的莫比乌斯环 《The Perfect Specimen》的叙事方式很特别,16万字很像是胡蝶的碎碎念,大篇幅的心理活动和对于景物的描写。 胡蝶最开始被黑亮家关在窑洞里整整半年。这漫长的煎熬里,她目光所能企及的就是窗外硷畔上的一棵白皮松,还有一群群不停在白皮松上拉屎的乌鸦。 对白皮松和乌鸦细琐到极致的描写,象征了胡蝶失去的自由,身心被束缚下极度的绝望、乏味和空虚。乌鸦拉在松树下一滩滩的白屎,是胡蝶此刻最有生命力的感知,提醒她这是一个活着的世界。 剧集的书名叫《The Perfect Specimen》,The Perfect Specimen也反复出现贯穿了始终。The Perfect Specimen是冬眠的昆虫身体被埋进了花籽,春暖花开时却再也无法醒来,变成了一株植物。因为类似于冬虫夏草,被放大了价值,引发采摘贩卖的热潮。黑亮的母亲,就是在采The Perfect Specimen时坠崖死的。 黑亮将母亲的遗照和一支风干的The Perfect Specimen并排挂在墙上,说The Perfect Specimen和母亲带来了好运,他才有了媳妇。黑亮的“好运”,是胡蝶被劫掠的人生。 为了让弟弟继续看剧,胡蝶初中毕业就跟着母亲去城里收破烂。她长得漂亮,两条腿又长又直,正是爱美的年纪,向往城里的一切美好。她暗恋着房东老伯家上大学的儿子,偷偷看他给池塘里的青蛙拍照,相比之

仇健华 · 5.4/10